一、申請時間:
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 (星期一) 止,紙本申請郵戳受理時間亦同。
二、符合申請條件:
1.通識學分20學分,四大領域(城市、人文、社會、自然)各2門。
2.專業學分78學分(專業必修26學分、專業選修52學分;或專業必修每超修1學分以上,專業選修可少修1學分以上,共計78學分即可。)。
3.自由學分30學分(自由學分:加總非本學系 及 第1、2點學分數溢修之學分)。
4.前1.2.3.點學分數合計共128學分(含當學期學分)。
5.歷年學分及當學期正在修讀學分,滿足前項條件者,即可提出畢業申請。(切勿等當學期成績公告後申請)
※已辦理過[專科]學位減修者:88學分;
通識學分10學分(四大領域各一門),專業學分78學分(必修26學分、選修52學分)。
※已辦理過[大學]學位以上減修者:68學分;
專業學分68學分(必修26學分,選修42學分)。
上述之106學年度入學學生有[專業基礎必修]限制,詳請請參閱入學時簡章。
三、查詢學分方式:
有關畢業學分配置,可至[本校首頁/學生專區/學生校務系統/畢業管理/畢業學分一覽表],查詢過去學分與當學期所學修之學分是否符合申請條件
(備註:當學期選修課程,於第一次網路教學面授後7-10個工作天登錄畢業學分一覽表內)
四、申請方式 (
二擇一辦理):
1.線上申請:學生校務系統->畢業管理->預定畢業申請,詳見附件:教學手冊。
※線上申辦過程,免附任何紙本資料※
2.郵寄紙本申請:檢附文件為[畢業申請單]、[畢業學分配置表]。(申請單可至註冊組書表下載找到)
五、畢業生名單公告及畢業證書領取方式(
二擇一辦理):
113年7月15日(一)前公告當學期符合畢業資格名單。
113年7月29日(一)領取畢業證書;
如有特殊需求並請提供佐證資料(如考試、研究所等),
可提前至教師成績登錄截止後3-5日辦理領取。
1.現場領取:請攜帶「2吋學士照or證件照」及「證件」至本校註冊組辦理。
2.通訊領取:(郵寄文件如下a.b.c.d)
a.「2吋學士照or證件照(背面書寫學號、姓名)」一張。(使用學士照請 衣服黑色,黑白相間領巾,若有戴帽,帽穗黑色。)
b.「身分證 或 學生證 影本」 ,空白處註記[領取畢業證書使用]。
c. 以下資料視個人需求,請擇一辦理(
二擇一);
c-1【畢業證書+資料夾】:請檢附 A4 以上大小之「回郵信封」並貼上郵票44元 。
c-2【畢業證書+畢業證書封套】: 請檢附 B4 以上大小之「回郵信封」並貼上郵票92元。
(詳見郵件掛號信函計費)。
d. 「回郵信封」封面備註「重要文件請勿對折」。
本組收到通訊領取之信件,並確認檢附證件影本及學士照無誤,依回郵信封上黏貼資費(44元/92元),郵寄相關物件給同學,
為保護學士照不受折損,建請同學郵寄學士照時,勿使用迴紋針、長尾夾等易造成相片毀損之物品。
六、備註
1.可接受提前送件,註冊組受理後,預計每月批次送學系進行複審。
2.資格不符之學生才會通知[退件]相關訊息。並請補足學分數於下個學期向註冊組「再次」提出申請
3.當學期申請畢業者,倘若同學想再就讀下學期課程,請勿使用已預計申請畢業之學號 選讀 下學期課程。
相關畢業申請諮詢,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何組員 (07)801-2008#1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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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時間:
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 (星期一) 止,紙本申請郵戳受理時間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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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符合申請條件:
1.通識學分20學分,四大領域(城市、人文、社會、自然)各2門。
2.專業學分78學分(專業必修26學分、專業選修52學分;或專業必修每超修1學分以上,專業選修可少修1學分以上,共計78學分即可。)。
3.自由學分30學分(自由學分:加總非本學系 及 第1、2點學分數溢修之學分)。
4.前1.2.3.點學分數合計共128學分(含當學期學分)。
5.歷年學分及當學期正在修讀學分,滿足前項條件者,即可提出畢業申請。(切勿等當學期成績公告後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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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已辦理過[專科]學位減修者:88學分;
通識學分10學分(四大領域各一門),專業學分78學分(必修26學分、選修52學分)。
※已辦理過[大學]學位以上減修者:68學分;
專業學分68學分(必修26學分,選修42學分)。
上述之106學年度入學學生有[專業基礎必修]限制,詳請請參閱入學時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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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查詢學分方式:
有關畢業學分配置,可至[本校首頁/學生專區/學生校務系統/畢業管理/畢業學分一覽表],查詢過去學分與當學期所學修之學分是否符合申請條件
(備註:當學期選修課程,於第一次網路教學面授後7-10個工作天登錄畢業學分一覽表內)
四、申請方式; (二擇一辦理):
1.線上申請:學生校務系統->畢業管理->預定畢業申請,詳見附件:教學手冊。
※線上申辦過程,免附任何紙本資料※
2.郵寄紙本申請:檢附文件為[畢業申請單]、[畢業學分配置表]。(申請單可至註冊組書表下載找到)
五、畢業生名單公告及畢業證書領取方式(二擇一辦理):
113年7月15日(一)前公告當學期符合畢業資格名單。
113年7月29日(一)領取畢業證書;
如有特殊需求並請提供佐證資料(如考試、研究所等),
可提前至教師成績登錄截止後3-5日辦理領取。
1.現場領取:請攜帶「2吋學士照or證件照」及「證件」至本校註冊組辦理。
2.通訊領取:(郵寄文件如下a.b.c.d)
a.「2吋學士照or證件照(背面書寫學號、姓名)」一張。(使用學士照請 衣服黑色,黑白相間領巾,若有戴帽,帽穗黑色。)
b.「身分證 或 學生證 影本」 ,空白處註記[領取畢業證書使用]。
c.; 以下資料視個人需求,請擇一辦理(二擇一);
; ;;c-1【畢業證書+資料夾】:請檢附 A4 以上大小之「回郵信封」並貼上郵票44元 。
; ;;c-2【畢業證書+畢業證書封套】:;請檢附 B4 以上大小之「回郵信封」並貼上郵票92元。
; ;(詳見郵件掛號信函計費)。
d. 「回郵信封」封面備註「重要文件請勿對折」。
本組收到通訊領取之信件,並確認檢附證件影本及學士照無誤,依回郵信封上黏貼資費(44元/92元),郵寄相關物件給同學,
為保護學士照不受折損,建請同學郵寄學士照時,勿使用迴紋針、長尾夾等易造成相片毀損之物品。
六、備註
1.可接受提前送件,註冊組受理後,預計每月批次送學系進行複審。
2.資格不符之學生才會通知[退件]相關訊息。並請補足學分數於下個學期向註冊組「再次」提出申請
3.當學期申請畢業者,倘若同學想再就讀下學期課程,請勿使用已預計申請畢業之學號 選讀 下學期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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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畢業申請諮詢,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何組員 (07)801-2008#11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