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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11-08

【轉知】國科會114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

發佈單位:研發處
主旨:
國科會114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 畫,自即日起接受申請,請於114年1月7日(星期二)前檢 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本會,逾期不予受理,請查照轉 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本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 點(如附件,以下簡稱專書計畫作業要點)及補助專題研究 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,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 詳閱各項規定。
二、依專書計畫作業要點,計畫主持人已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 中或逾執行期限,而尚未出版或未經審查而逕行出版者, 不得再申請專書寫作計畫補助。
三、本專書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4年8月1日開始。
四、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、過去曾申請 專書計畫及其出版狀況,並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計 畫主持人資格,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計畫者,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,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,並連 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 出申請。
五、專書計畫申請表格與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,申 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,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 (http://www.nstc.gov.tw)登入「學術研發服務網」製 作,
注意事項如下:
  (一)依據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,各計畫 得依實際需要,申請各項補助經費。有關研究人力費部 分,應敘明各類(級)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、 性質、項目及範圍;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 用增核措施,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,請併同增 編費用,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。
  (二)為落實學術倫理,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 學生之學位論文,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。 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 目,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(含學生學位論文)之成 果,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。
六、申請計畫類別請選擇「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 計畫(大批)」,並於學門代碼勾選所屬學門。相關申請文 件,請至本會網站首頁─學術研究─「專題研究計畫專 區」下載使用。
七、本案聯絡人:
   (一)有關電腦操作問題,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,電 話:0800-212-058、(02)2737-7590~2。
   (二)相關規定如有疑義,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,電話: (02)2737-7460,e-mail:wclan@nstc.gov.tw。

(本網頁線上語音由「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」提供,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、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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