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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動目的: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,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,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,獲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,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效,爰續於114年度辦理旨揭計畫,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。
二、本計畫係以下列形式,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(包括大專院校、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)申請與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:
(一)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:由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依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,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、劇本、教材等輔助工具,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,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。
(二)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:由申請人提出與司法院「國民法官制度」相關之活動計畫,經司法院審核通過後,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、教材、經費等資源。
三、本計畫詳細內容、申請資格、方式、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,將於114年1月24日起公布在「國民法官專網」(路徑:國民法官專網/宣導推廣/多元推廣/校園推廣/校園推廣活動簡介)。
四、司法院得視情形彈性調整本計畫之申請期間、辦理期程及舉辦方式。
五、本案承辦人:司法院刑事廳陳育琪科員,電話:02-23618577分機314